根据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,我院将对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上线的考生组织复试。复试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复试时间安排
4月9日 10:00——18:00 资格审查 (10号楼B区315室)
4月10日 8:30——11:30 专业笔试 (10号楼B区618、206室)
4月10日 14:00——16:00 16:30——18:30 专业加试 (10号楼B区212室。 加试课程:《现代汉语)、《中国文化史》)
4月11日 8:00——12:00 专业面试、英语面试 (10号楼B区315、618室)
二、复试形式
1. 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初试并取得本专业复试资格。
2.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。复试过程中专业课笔试、面试和同等学力、跨专业考生加试均为百分制,三项中其中任何一项不及格即视为复试不合格。
三、成绩换算办法
最终成绩排序换算办法:初试成绩(政治成绩+外语成绩+业务课总成绩÷1.5)÷4×0.7+复试成绩(专业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)÷2×0.3。
四、考生注意事项
1.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、复试笔试、面试时应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持初试准考证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军人须凭军官证)、复试通知单(http://210.26.111.97:83下载打印)。在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(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)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的打印件,(网址http://xjxl.chsi.com.cn/index.action);往届生需要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的打印件。(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index.jsp)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,需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(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rz/index.jsp)。
2. 跨专业考生指除中文类(含对外汉语专业)、外语类、教育类专业的考生。
联系人: 张老师
办公室地点:10楼B区202室
联系电话:0931—7971883
二○一四年四月二日